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15-146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益达”)于2015年1月30日召开的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权限范围内,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调整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原持有对象刘爱民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司同意,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经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刘爱民持有的20%持有份额将按照单位份额参与价格转让给现有持有人朱蕾女士。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股计划简述
1、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均出具了相关意见。
2、2015年1月30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
3、2015年2月6日,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220万份。本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全额认购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国联实益达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联实益达1号”)的风险级C份额。设立时,国联实益达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时优先级A份额3300万份、风险级B份额1980万份、风险级C份额220万份。
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共9人。设立时,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序 持有人 持有份 占持股计
额(万 划的比例
号 类别 姓名 职位 元) (%)
董事、高级 刘爱民 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44 20%
1 管理人员: 朱蕾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44 20%
陶虎成 首席技术官、产业互联网事业部总经理
薛桂香 子公司总经理
高于丰 研发总监
其他公司员
2 宋安 品牌高级经理 132 60%
工:
余辉 战略规划总监(副)
陈世蓉 证券事务代表、法务部负责人
刘艳丽 证券事务助理
3 合计 220 100%
4、2015年4月10日,本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调整的议案》;2015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股东大会授权权限范围内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聘请的法律顾问均发表了意见。
5、2015年4月13日,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全部实施完毕,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最终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购买了公司股票2,138,167股,成交金额合计16,642,294.40元,交易均价为7.7834元/股。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6、2015年5月8日,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已完成,调整后的各级实际份额分别为优先级A份额1050万份、风险级B份额630万份、风险级C份额175万份。持有人分别持有的实际份额为:
序 持有人 持有份 占持股计
额(万 划的比例
号 类别 姓名 职位 元) (%)
董事、高级 刘爱民 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35 20%
1 管理人员: 朱蕾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35 20%
其他公司员 陶虎成 首席技术官、产业互联网事业部总经理
2 105 60%
工: 薛桂香 子公司总经理
高于丰 研发总监
宋安 品牌高级经理
余辉 战略规划总监(副)
陈世蓉 证券事务代表、法务部负责人
刘艳丽 证券事务助理
3 合计 175 100%
7、2015年11月11日,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刘爱民的全部持有份额转让给持有人代表指定人的议案》;2015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股东大会授权权限范围内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调整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情况
因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原持有对象刘爱民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司同意,根据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经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刘爱民持有的20%持有份额将按照单位份额参与价格转让给现有持有人朱蕾女士,转让完成后持有人持有份额情况如下:
持有人 持有份额 占持股计划
序号 (万元)
类别 姓名 职位 的比例(%)
董事、高级 70
1 朱蕾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40%
管理人员:
陶虎成 首席技术官、产业互联网事业部 105
总经理
薛桂香 子公司总经理
其他公司员 高于丰 研发总监
2 60%
工: 宋安 品牌高级经理
余辉 战略规划总监(副)
陈世蓉 证券事务代表、法务部负责人
刘艳丽 证券事务助理
3 合计: 175 100%
根据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持股计划的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持股计划的本次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公司持股计划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