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21-15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14 日下午 14: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 人,代表股份 75,538,70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1310%。
(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65,510,904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30.4673%。
(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5 人,代表股份 10,027,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637%。
(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10,027,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637%。
本次会议股东无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5,538,1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10,0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0%;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5,538,1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10,0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0%;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5,538,1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10,0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40%;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5,538,1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10,0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0%;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5,538,1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10,0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0%;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5,538,1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10,0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0%;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5,538,1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10,0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0%;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5,538,1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10,0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0%;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32,3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6%;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10,0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0%;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5,538,1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10,0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0%;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5,538,1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10,0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0%;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胡刘芬女士、吕斌先生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了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方方、孙德芳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