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45 号)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00 万张,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768,519.8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6,231,480.1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出具验资
报告(天健验〔2024〕15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623.15 万元,低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为保
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各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杭州国际博览中心二期地块EPC 总承 174,858.95 60,000.00 60,000.00
包项目
萧山西电电子科技产业园EPC 总承包 171,794.81 90,000.00 89,056.60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49,566.55
合 计 396,653.76 200,000.00 198,623.15
三、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
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而做出的决
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
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
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董事会认为: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
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
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投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