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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架:关于与江苏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7

东南网架:关于与江苏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2-067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公司与江苏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符合“碳中和、碳达峰”国家战略,进一步加快公司实现“EPC+装配式建筑+BIPV”的战略转型,实现公司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3、本协议为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框架下涉及的具体合作,均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双方权利义务以具体合作协议的约定为准。

  4、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市场的开发,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南网架”)于近日与江苏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托光伏”)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本协议是对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暂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后续落地实施过程中若涉及具体金额,公司将按照

    二、协议双方情况介绍

  (一)甲方名称: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投资、建设、运营于一体的大型绿色建筑上市公司,为钢结构建筑行业塔尖企业,绿色建筑引领者。连续十多年蝉联中
国民营企业 500 强、中国制造业企业 500 强、中国建筑业企业 500 强。公司设立
了行业首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行业首家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行业首家全国首批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先进结构设计与建造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光伏建筑一体化碳中和研发中心。公司拥有光伏建筑相关核心专利 20 余项,并拥有省级光伏建筑一体化施工工法。此外,“东南 SPB 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作为公司十大核心技术之一,将为公司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相关业务提供重要支撑作用。公司参与承建了“中国天眼”、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北京首都机场 T3A 航站楼、广州新电视塔“小蛮腰”、杭州奥体中心主体育场“大莲花”、杭州奥体博览城网球中心“小莲花”、杭州“亚运三馆”等重点项目。公司承建的光伏建筑项目涵盖公共建筑、体育场馆、工业厂房、民用建筑等多个领域。作为光伏能源发展的创新者,东南网架精心打造中国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领军企业。

  (二)乙方名称:江苏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日托光伏创建于 2012 年,母公司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由无锡市人
民政府于 2008 年成立,旗下现有全资、控股、参股企业 73 家,职工总数近 27000
人。2021 年,集团全资、控股企业完成营业收入 951.07 亿元,连续 13 年蝉联中
国企业 500 强,列 2021 年“中国企业 500 强”榜单第 169 位。产业集团曾荣获
“地方国有投资集团基于产业平台的新兴产业引领战略的构建与实施”第 26 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江苏省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工业企业(集团)”;“江苏省‘创先争优科学发展争一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产业集团瞄准地方战略发展产业,立足自身资源禀赋,科学谋划产业布局,深耕微电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和现代服务六大产业板块,进一步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日托光伏以 MWT 技术(高效背接触电池、组件技术)为核心,致力于打造高端光伏电池及 MWT 组件、轻柔组件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产品品质也得到了全球市场的广泛认可,成为光伏行业的标杆。日托光伏在全球范围内吸引了一大批顶尖技术专家、形成由首席科学家、世界太阳能之父马丁.格林教授带领的,包括 20 多名博士、40 余名硕士组成的高端研发团队,创新研发能力卓越,现拥有海内外专利 400 多项。先后被评为“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江苏省知识产权贯标企业”、“首届创新江苏十大杰出科技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隐形小巨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成功入选“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行业内同受多方肯定,先后被评为“中国十大分布式光伏组件品牌”、“绿色建筑企业创新产品奖”、“中国好光伏电池/组件技术突破奖、电池/组件十大供应商”等多项奖项。

  2、单位性质:国企

  3、与公司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和乙方进行全方位、全产业深度合作,包括产业投融资、新能源材料与技术研发、股权合作等领域。

  2、建立合资公司:日托光伏致力于打造高端光伏电池及 MWT 组件、轻柔组件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甲方和乙方拟投资建立合资公司,专门研发生产各类高端光伏组件、特别是高端轻柔组件产线,依托双方共同研发的专利生产来专供市场需求。

  3、技术研发合作: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技术优势,紧密合作,深度开发光伏建筑一体化市场,并针对个性化建筑需求,开发相应的光伏产品。双方需不断加大新技术开发及应用,相互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研发具有创新性的光伏建筑一体化专利技术,专用于 BIPV 个性化场景中使用。


  4、供应链战略合作:甲方作为打造装配式建筑+BIPV 第一品牌,项目多,市场拓展前景广大,对于光伏新能源材料需求大,乙方生产的各类高端组件满足甲方及市场需求,双方拟建立长期供应链战略合作,乙方拟向甲方提供各类高端组件等产品,并将给予甲方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5、建筑光伏一体化市场的共同拓展合作:双方应充分发挥在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企业品牌、工程业绩、资本融资、技术研发、生产制造、方案设计、产品优化、电站建设、电站并网与运营管理、系统维护等方面的优势,强强合作共同开发建筑光伏一体化市场。

  (二)协调与交流

  在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双方应及时向对方提供各种业务信息和新能源行业动态,双方高层定期进行走访,以加强联系,沟通信息,解决在执行本协议及本协议框架下签订的具体协议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确保战略合作的长期性、稳定性和有效性。

  (三)协议性质

  本协议为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本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合作,均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双方权利义务以具体合作协议的约定为准。

  (四)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生效日后三年。有效期满前壹个月内,如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协议到期后自动顺延。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须终止本协议时,须提前叁拾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执行。

    四、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日托光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助于推动公司光伏建筑一体化业务的发展。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研发、生产高端光伏组件,包括轻柔组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发分布式光伏市场。同时,双方紧密合作,研发具有创新性的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开发相应的光伏产品,应用于个性化 BIPV 建筑的场景。
  公司在存量建筑中推广分布式电站时发现,大量屋面存在异形、老化、荷载不足等问题,而这一类建筑市场本身及用电需求都非常大,若使用常规组件将大大增加分布式电站的开发难度和开发成本。为有效地解决这一痛点,公司联合日
托光伏共同开发轻柔组件,这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

  本协议的签署是基于公司战略布局的需要,符合“碳中和、碳达峰”国家战略,进一步加快公司实现“EPC+装配式建筑+BIPV”的战略转型,实现公司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五、风险提示

  1、本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后续工作的开展与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为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业绩的影响将视双方后续具体合作开展、落实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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