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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架:关于签订《光伏发电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4

东南网架:关于签订《光伏发电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61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光伏发电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性文件,具体的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尚不涉及具体金额,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不
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以清洁能源促进区域新发展,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重大战略,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与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衙前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光伏发电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围绕光伏发电综合建设开展工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本次签署的《光伏发电战略合作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后续落地实施过程中若涉及具体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合作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1、对方名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人民政府


    2、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衙前镇人民政府具有比较丰富的屋顶资源,有利于规模化开发屋顶分布式光
伏。全镇区域面积 18.63 平方公里,下辖 11 个行政村、2 个社区。户籍人口 2.59
万。工业总产值 456.3 亿元,财政总收入 11.5 亿元,农民人均收入 50240 元。有
较好的电力消纳能力,日间电力负荷较大,有利于充分发挥分布式光伏在保障电力供应中的积极作用。

    3、与公司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萧山区衙前镇人民政府

    乙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甲方有丰富的存量及新建工商业屋顶、公共建筑、厂房仓储建筑资源,具有广阔的光伏建筑一体化市场空间。同时光伏建筑一体化、装配式建筑等绿色建筑产业也是乙方的重点投资项目。甲方确定乙方为光伏发电相关项目建设的友好战略合作伙伴,推进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开展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项目,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共同推进衙前镇光伏产业的发展。乙方全面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积极探索实践产业绿色转型之路,紧抓清洁能源低碳发展和服务社会综合能效提升,努力开发利用本地区的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以多元化能源开发的方式助力企业和地方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2、甲方将其管辖区域内屋顶资源(党政机关办公楼、学校、停车棚、医院、活动中心、产业园区等公建项目)交由乙方开展光伏发电综合建设工作,并且支持乙方在衙前镇各企业与民用建筑中推广光伏发电项目。乙方按需提供优质的设计、施工、咨询等电力配套工程服务和建设,跟踪做好光伏电站的技术支撑和服务,确保项目顺利交付。

    (三)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将积极协调落实屋顶资源,营造有利于整镇推进工作的良好政策和营商
环境,为乙方的设计、生产、施工安装工作及投资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提供便利及支持。

    甲方派遣项目实施相关部门人员,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并网等工作,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协调。

    2、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负责具体项目运作的融资、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收益、处置,项目产权归乙方所有。屋顶发电项目所产生的电能,供屋顶产权方优先使用,实行屋顶产权方按照当地商业用电月结费用,余电上网模式。

    按需提供合作项目中与光伏发电建筑相关的设计施工、咨询等电力配套工程服务,并且提供相关设计图纸及方案。

    (四)合作机制

    在项目具体推进过程中,由项目业主方与乙方再就具体合作模式和具体内容予以进一步细化深化优化,最终权利义务以项目业主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其他事项

    本协议自双方双方负责人或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钢结构行业深耕三十多年,始终坚持“以产业推动为己任”,并切实践行“绿色发展、健康发展、创新发展”发展理念,积极整合、集成先进技术资源与绿色建筑一揽子解决方案与集成服务,拥有多个光伏屋面项目的建设经验,具备光伏屋面环节较为重要的渠道、生产和资源整合能力。

    本次公司携手本地区的衙前镇人民政府达成战略合作,共同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开发,符合国家“双碳”目标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是公司践行国家能源局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有益尝试,有助于加快公司向新能源领域转型与发展,实现公司新能源发展和绿色低碳发展,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双方合作将本地区域内屋顶资源(党政机关办公楼、学校、停车棚、医院、活动中心、产业园区等公建项目)开展光伏发电综合建设服务,有利于公司“EPC+BIPV”战略转型的持续深入、为打造绿色建筑光伏一体化领先企业增添
助力。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性文件,具体的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及其执行情况的说明: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拟签订股权收购<合作意
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公司拟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双方以各自在绿色建筑行业和光伏行业的优势为基础,利用优势资源,拟共同投资,做大、做强光伏发电相关业务。

    在双方积极商讨推进合作的过程中,鉴于适应光伏发电相关业务迅速发展的市场需求,双方及时调整合作内容,其中拟收购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51%股权调整为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方式共同开发市场,新成立合资公司中公司出资人民币 15,000 万元,持股比例 75%,双方《合作意向书》的其他方面并未发生变化。

    后续双方的重大合作事项,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该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减持计划。

    七、备查文件

    《光伏发电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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