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6-04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青岛新机场航站楼指廊钢结构及屋面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重大项目预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
2016年1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中标青岛新机场航站楼指廊钢结构及屋面施工项目的公告》,披露了本公司为“青岛新机场航站楼指廊钢结构及屋面施工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价为人民币506,969,188.5元。
近日,公司收到了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的《青岛新机场航站楼指廊钢结构及屋面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6,969,188.5元。
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承包方: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青岛新机场航站楼指廊钢结构及屋面施工
3、工程承包范围:青岛新机场航站楼指廊屋盖钢结构(含钢支座、马道)、指廊不锈钢屋面系统、指廊钢管混凝土柱(含V型撑)、登机桥固定端连桥钢结构等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大厅与指廊以五个指廊根部的结构缝作为物理分隔界面。
4、合同金额:人民币506,969,188.5元(大写:伍亿零陆佰玖拾陆万玖仟壹佰捌拾捌元伍角整)
5、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99天
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总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的质量标准,并同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钢结构金奖、鲁班奖争创詹天佑奖,满足绿色建筑三星评价标准。
7、合同价款支付
(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甲供材料设备及其相应规费税金后的30%。
(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比例:支付比例100%,与预付款同期支付,已包含在预付款内。
(3)工程进度款支付:每月20日前,承包人审核确认分包人提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报表,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发包人审批后,收到发包人相应款项后拨付当期工程进度款的75%;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收到发包人相应款项后支付至完成产值的80%,且不超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甲供材、甲供设备)的80%;待分包工程经承包人审核定案且整个工程经发包人结算审计后,拨付至审定值的85%;发包人档案室出具《工程档案移交书》后30日内,支付至审价值88%;通过政府审计后支付至审定值的95%,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质量保证金,分包人提供经承包人认可的银行保函作为保证金返还的前提。每次付款前承包人扣除施工现场管理协调费及其他各项应扣款(包括不限于违约金、罚款等),无需分包人的认可。
8、合同条款的其他约定。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武汉市关山路552号
法定代表人:陈华元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各类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咨询、建筑技术开发与转让、机械设备租赁、路桥建设,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批发(需持许可证、资质证经营的,凭许可证、资质证经营)。
2、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的购销情况:
2015年11月,公司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签订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体育馆项目钢结构及钢网架结构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25.44万元。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金额占本公司2015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9.76%,公司预计本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品牌形象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项目首次采用国内最新技术的第三代445J2型不锈钢屋面系统,比当前国内已竣工的金属屋面工程具有更强的抗风、防水、耐久等优势,在国内大型金属屋面上使用具有探索和开拓意义;
3、本项目是公司在参建广州白云机场、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首都机场等大型机场相关项目之后的又一大型机场类项目,使公司在国内大型机场航站楼工程建设领域树立标杆具有重要的意义,本项目的工程业绩对公司未来在机场航站楼建设领域的业务承接带来积极影响;
4、本次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青岛新机场航站楼指廊钢结构及屋面施工项目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