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3-041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
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南”)近日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建筑”)签订了《天津市津湾广场9#楼项目总承包工程钢结构施工专业分
包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0,750万元。
由汤臣集团为主斥资打造,以开放、生态、智能的高端综合商务区功能定位
的津湾广场建成后将会成为天津的城市名片,而其9#楼的设计高度为299.8米,
也是整个津湾广场中最高的标志性建筑。津湾广场9#楼项目是东南网架与中国
建筑之间达成的重要合作项目,具有战略意义。
现将该合同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承包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
司(分包人)
2、合同价格:人民币20,750万元
3、工程名称:天津津湾广场9#楼项目总承包工程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
4、工程承包范围:钢结构工程深化及优化设计、供应、施工、测试、验收、
移交、保养及维修。
5、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3年12月10日,竣工日期2015年8月10日,
总日历天数为619天。
6、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争创海河杯金奖及鲁班奖。
7、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8、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合同价款的支付:
(1)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签订45日内支付合同工程量清单中主材部分造
价的10%;
(2)进度款支付比例:每月应支付价款为审批后当月已完工程进度款的
75%;地下部分完成后进行已完工程结算工作,结算完成支付至结算金额的85%;
主体结构施工全部完工后,进行已完工程之结算工作,结算完成后30天内支付
至结算金额的85%;整个工程全部完成结算后60天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
余5%作为保修金于结算12个月后20天内支付总合同价的1.5%(不计利息),
24个月后20天内支付总合同价的2.5%(不计利息),36个月后20天内支付总合
同价的1%(不计利息)。
10、合同条款的其他约定。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承包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亿元
法定代表人:易军
经营范围:承担国内外公用、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安装、咨询;基础
设施项目的投资与承建;国内外房地产投资与开发;建筑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勘察
与设计;装饰工程、园林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实业投资;承包境内外资工程;进
出口业务;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建筑用金属制品、工具、建筑工程
机械和钻探机械的生产与销售及金融业务。
2、公司与承包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2012年度,公司未与承包人发生类似业务。
4、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最大的建筑房地产综合企业集团,中国最大的房
屋建筑承包商,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
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金额占公司2012年度营业总收入的6.19%,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
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天津市津湾广场9#楼项目总承包工程钢结构施工专业分包
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