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1-013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东南建筑膜材有限公司签署购买设备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根据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审议、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在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建设募集资
金项目。为建设募集资金项目“年产 9 万吨新型建筑钢结构膜材建设项目”,该项
目的实施主体浙江东南建筑膜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膜材” )于 2011 年 3
月 25 日在浙江萧山签署了该项目部分设备购买合同。
东南膜材(买方)与 Oerlikon Barmag Zweigniederlassung der Oerlikon Textile
GmbH & Co. KG(卖方)签署《合同》(编号: 20111222DNOBA),购买 4 套纺
丝卷绕机,合同价格欧元 12,936,570.00(大写: 欧元壹仟贰佰玖拾叁万陆仟伍佰
柒拾元整).,该价格为 CIF 到宁波港。
东南膜材(买方)与欧瑞康纺织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卖方)签署《合同》
(合同编号:2011DONGNAN/OTB-SPI),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28,130,857.00 元。
东南膜材(买方)与欧瑞康纺织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卖方)签署《合同》
(合同编号:2011DONGNAN/OTB-TU),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3,855,886.00 元。.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 Oerlikon Barmag Zweigniederlassung der Oerlikon Textile GmbH & Co. KG
该公司地址: Leverkuser Strasse 65
2、欧瑞康纺织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该公司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朝阳
北路 175 号 7 层,法人代表: Dieter Abele
Oerlikon Barmag Zweigniederlassung der Oerlikon Textile GmbH & Co. KG 和
欧瑞康纺织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东南膜材均无关联关系,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及东南膜材没有发生交易。
公司就交易对方向东南膜材提供设备的能力进行了合理判断,认为 Oerlikon
Barmag Zweigniederlassung der Oerlikon Textile GmbH & Co. KG 和欧瑞康纺织技
术(北京)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能保证提供的设备在供货、加工和设
计上达到合同要求。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编号: 20111222DNOBA)
1、交易价格和购买的商品:
合同价格欧元 12,936,570.00(大写: 欧元壹仟贰佰玖拾叁万陆仟伍佰柒拾元
整).,该价格为 CIF 到宁波港。
购买的设备:购买 4 套纺丝卷绕机。
2、合同签署时间:2011 年 3 月 25 日
3、合同生效条件及时间: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4、合同设备交货的主要条款:
装船日期 – FOB :不迟于
第一批:2 套纺丝卷绕机最晚于 2012 年 6 月底发货。
第二批:2 套纺丝卷绕机最晚于 2012 年 7 月底发货。
5、合同的其他条款等。
(二)《合同》(合同编号:2011DONGNAN/OTB-SPI)
1、交易价格和购买的设备和技术服务:
总价款为:人民币 28,130,857.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仟捌佰壹拾叁万零捌
佰伍拾柒元整)
购买的设备和技术服务: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同意为买方建立纺丝生产线。
卖方为买方提供该生产线由卖方负责供货部分内的工程设计、设备供货、设备安
装指导、调试与保证期内的技术服务。
2、合同签署时间:2011 年 3 月 25 日
3、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合同设备交货的主要条款:
应交货的合同设备为纺丝设备,交货时间为:
第一批: 2 套纺丝设备于 2012 年 6 月底前;
第二批:2 套纺丝设备于 2012 年 7 月底前;
5、合同的其他条款等。
(三)《合同》(合同编号:2011DONGNAN/OTB-TU)
1、交易价格和购买的设备和技术服务: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3,855,886.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佰捌拾伍万伍仟捌
佰捌拾陆元整)。
购买的设备和技术服务:卖方提供卷绕机架及辅助设备和提供技术服务
2、合同签署时间:2011 年 3 月 25 日
3、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合同设备交货的主要条款:
应交货的合同设备为卷绕机架及辅助设备,交货时间为:
第一批: 2 套卷绕机架及辅助设备于 2012 年 6 月底前;
第二批: 2 套卷绕机架及辅助设备于 2012 年 7 月底前;
5、合同的其他条款等。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履行是东南膜材为建设募集资金项目“年产 9 万吨新型建筑钢结
构膜材建设项目”而进行的部分设备购买。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合同》(编号: 20111222DNOBA)
2、《合同》(合同编号:2011DONGNAN/OTB-SPI)
3、《合同》(合同编号:2011DONGNAN/OTB-TU)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