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4-011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04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0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 8 人。会议由董事长秦克景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24 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的核查报告》,经核查后,董事会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626.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29%;实现利润总额2,768.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9.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642.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55%。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已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审计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42.45 万元,截至 2023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160.02 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142.61 万元。
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
详见 2024 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徐荦荦先生回避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鉴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TCL 科技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 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即将到期,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同时考虑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延续性,经与 TCL 财务公司协商,公司拟与 TCL 财务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自新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有效期内,TCL 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开展金融服务合作。其中,年度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每日最高未偿还信贷余额不超过3 亿元人民币,套期保值类衍生品交易业务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
估报告》,关联董事徐荦荦先生回避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详见 2024 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
时报》的《关于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9.《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秦克景先生、
徐荦荦先生、庞东先生回避表决,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在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础上增加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30,48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 2024 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
时报》的《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8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
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8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未分配利润为-10,160.02 万元,实收股本 24,584.98 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 2024 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
时报》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相关事宜。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 2024 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
时报》的相关公告。
13.《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 2024 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
时报》的相关公告。
14.《关于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内部治理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 2024 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
时报》的相关公告。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 2024 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
时报》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16.《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查阅公司《关
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