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3-09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 年度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2022 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公司审慎评估,并与天职国际友好沟通,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津普林”)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 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
理措施 3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9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7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
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江先敏,2007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1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4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熊欣,201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3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黄丽莹,2017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75.90 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
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审计范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7 年,上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由于天职国际聘期已满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公司审慎评估,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天职国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以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与原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其对变更审计机构相关事项无异议。因此,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
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