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2-056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9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独立董事何青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长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同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长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陈长生先生,196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1991 年 5 月至 2010 年 10 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印
制电路技术开发中心工程师、副主任、主任;2010 年 10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党委副书记;2016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副总工程师;2020 年 7 月至今,任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披露日,陈长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长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