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2-045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07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07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秦克景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
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07 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关于公司向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安排,公司拟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总裁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徐荦荦回避表决。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为确保公司的项目建设有足够的投资建设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不超过 53,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额度,其中向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 35,000 万元、向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 15,000 万元、向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 20,000 万元(总额度不超过
53,000 万元),期限 8 年。以上贷款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以坐落于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航海路 53 号的自有房产(津(2020)保税区不动产权第 1002651 号)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 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拟按不超过 0.08%/年的担保费率向 TCL 科技支付担保费,预计需支付 8 年
担保费的总额之上限为人民币 339.2 万元。
公司向 TCL 科技支付担保费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TCL 科技为公司提供担
保,能有效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交易定价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授权总裁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