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19-010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04月01日以书面文件送达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19年0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8人,董事于旸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战友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何曙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曲德福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王忠全先生所作的《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8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2.《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018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建言献策,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独立董事何曙光先生、陆宇建先生、何青先生、陈敏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236.39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9.08%;实现利润总额-5,917.04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480.45%;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5,925.72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517.58%。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已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审计了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25.72万元,截至2018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9,047.10万元。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尚有待进一步提升,加之营运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从实际情况出发,为更好的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曲德福先生、张太金先生、王忠全先生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19年度与关联方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含天津光电聚能专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及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全年预计金额不超过2,690万元。
独立董事已就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流程,并且得到了比较有效的执行,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对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提供了合理保障,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完善和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以及经营环境的变化,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充实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提高全员的内控意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独立董事已就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全年发生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12.《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定于2019年05月24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查阅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2、3、4、5、7、8、9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文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