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2021 年 0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轶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连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齐磊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从事
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1、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与国民经济的联系极为密切,受到
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
2、经营风险 由于房地产开发涉及到多个环节,在项目的开发过程中,
可能面临诸多不确定性。例如城市规划调整导致项目开发周期延长甚至影响到开发的建筑面积,建筑材料价格以及人工成本上涨增加建安成本造价等。受到市场需求因素和国家政策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在经营中若不能及时应对和解决上述问题,可能对项目开发周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 公司治理......23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25
第六节 重要事项......2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4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42
第十节 财务报告......4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董事长、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公司董事长签名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广宇集团 指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平海投资、控股股东 指 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41%的股份
澜华投资 指 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26%的股份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广宇集团 股票代码 00213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广宇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Cosmos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Cosmo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轶磊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华欣 朱颖盈
联系地址 杭州市平海路 8 号 杭州市平海路 8 号
电话 0571-87925786 0571-87925786
传真 0571-87925813 0571-87925813
电子信箱 gyjtdb@163.com gyjtdb@163.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0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0 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411,886,087.09 1,727,538,575.94 97.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7,482,886.33 50,988,469.09 248.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159,580,422.57 51,513,506.38 209.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94,561,446.77 555,803,405.79 42.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0.07 22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 0.07 228.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7% 1.49% 3.2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8,146,189,429.31 15,652,293,181.29 15.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755,464,520.50 3,639,906,103.40 3.17%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4,099,268.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政府补助除外) 1,505,813.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5,554,739.5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3,844,665.67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925,388.6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47,328.39
减:所得税影响额 6,267,628.0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12,454.96
合计 17,902,463.7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具体可参见公司《2020年年报》。
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