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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33 深市 广宇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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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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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8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杭州广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杭州广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广荟”)及其子公司绍兴广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广玥”)已出资的17,550万元转成财务资助金额;同意公司对杭州广荟及其子公司绍兴广玥新增不超过6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广荟在股权转让前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详情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2021-046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对杭州广荟的持股比例低于50%,公司对杭州广荟及其全资子公司绍兴广玥的股东投入系财务资助行为。

    本次财务资助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提请股东大会确认。

    二、财务资助对象

    杭州广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于2021年3月25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注册资本金已实缴);法定代表人:翁赟;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平海路6-8号四层401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详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股权关系:股权转让前杭州广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杭州广荟9%的股权,杭州星卓企业管理合作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杭州广荟91%的股权。

    截至2021年4月30日,杭州广荟资产总额4,882.99万元,负债总额4,883.00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万元,所有者权益-0.01万元,2021年1-4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0.01万元。
    三、财务资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升其营运能力和资信水平,有利于快速提高盈利能力,为公司尽早实现投资收益,从而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增加。

  四、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全程参与子公司的开发建设,了解项目投资和开发进度,对财务资助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客观、科学地评估与判断,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提前预警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及《公司章程》、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审计部也将对上述子公司发生的财务资助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杭州广荟和绍兴广玥因融资之需,实施股权转让,使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低于50%,因而提请股东会确认前期的股东投入系财务资助行为,该财务资助款项已用于项目的开发建设中,公司对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的投入是是持续性的,公司将在受让股权前继续对其提供财务资助。在融资事项结束后,公司子公司杭州广荟和绍兴广玥仍将纳入公司并表范围内;公司全程参与前述子公司项目的开发经营建设,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且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和风险控制措施,董事会认为该财务资助损失的风险较小。

    六、独立董事关于确认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1、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升子公司的营运能力和资信水平,有利于快速提高公司子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于其为公司尽早地贡献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增加。

    2、因子公司融资事项之需,实施股权转让等增信措施,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低于 50%,但归还借款、受让股权后,子公司仍是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全程参与项目的开发经营建设,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且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和风险控制措施,该财务资助损失的风险较小。

    我们同意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七、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累计数量及逾期数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公司对参股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34,527.84 万元,无逾期金额。

    八、其他事项

    公司上述授权事项不存在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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