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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期:2010-12-1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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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6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鹤鸣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参与余政挂出【2010】102、103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参与余政挂出【2010】102、103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公司参与余政挂出【2010】10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拍并以不超过5.80亿元的价格竞买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宗地具体情况如下: 余政挂出【2010】102号地块位于临平新城瓮梅路南侧、南大街东侧,东至南苑街道联盟社区,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南大街,北至翁梅路。地块总出让土地面积为24,092平方米,容积率2.4,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宗地的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公司参与余政挂出【2010】103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拍并以不超过2.60亿元的价格竞买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宗地具体情况如下: 余政挂出【2010】103号地块位于临平新城海澜半岛北侧、南大街东侧,东至贝利集团土地,南至贝利集团土地,西至南大街,北至规划道路。总出让土地面积为10,889平方米,容积率2.4,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宗地的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1年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购买经营性土地(含通过股权收购购买经营性土地)的金额合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截止2010年12月6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尚未购买经营性土地(含通过股权收购购买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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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性土地)。公司参与上述两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合计权益出资金额将不超过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将上述土地使用权竞拍相关事宜授权公司副总裁胡宁先生全权办理。 由于本次土地使用权竞拍尚未结束,该事项涉及公司商业机密暂不宜公开披露。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26号:关于土地使用权及股权竞拍事项》文件精神,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暂缓披露本议案。 二、《关于受让浙江合创贸易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浙江合创贸易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4,500万元的交易价格受让公司控股子公司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合创贸易有限公司90%的股权计450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鹤鸣 2010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