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6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被认定为先进制造业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星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河南恒星钢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钢缆”)、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金属”)、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化学”)被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先进制造业企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3年9月3日发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简称“加计抵减政策”)。
根据加计抵减政策,恒星科技、恒星钢缆、恒星金属、恒星化学2023年1—11月累计可加计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分别为769.24万元、422.84万元、363.90万元和
485.25万元,预计将增加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1,686.51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