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0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1.7 亿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4 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5,046,29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8,203,698.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264,768.9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938,929.03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月 26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790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1、本次募投原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已投入金额
1 预应力钢绞线改扩建项目 11,506.22 11,506.22 0.00
2 年产 20 万吨预应力钢绞线项目 26,089.10 26,089.10 6,787.42
3 合金镀层(锌)钢丝钢绞线改扩建项目 26,225.05 26,225.05 0.00
合计 63,820.37 63,820.37 6,787.42
2、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投入产出更大化的原则,公司分别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预应力钢绞线改扩建项目”和“合金镀层(锌)钢丝钢绞线改扩建项目”终止。同时,公司将上述两个项目变更为“年产 2000 万公里超精细金刚线项目”,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20 万吨预应力钢绞线项目 26,089.10 26,089.10
年产 2000 万公里超精细金刚线项目 38,833.35 37,731.27
合计 64,922.45 63,820.37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公司以自有资金对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有资
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6,625.78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金额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743 号)。
公司本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6,625.78 万元,置换事宜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相
关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按使用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 LPR 为 3.85%)测
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1,900 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5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
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止 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使用自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
并进行置换金额为 32,420.51 万元。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按使用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 LPR 为 3.6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620.50 万元。
2、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到期前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且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方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相关事项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4、独立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下提出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本次提出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决议
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