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7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
17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
事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周文博先生、张建胜先生、杨晓勇先生、郭志宏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选举董事谢晓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选举董事谢保万先生、谢晓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1、选举董事谢保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选举董事谢晓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1、选举谢晓博先生、谢保万先生、谢晓龙先生、李明先生、周文博先生、杨晓勇先生、张建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谢晓博先生
任主任委员。
2、选举李明先生、郭志宏先生、杨晓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杨晓勇先生任主任委员。
3、选举谢保万先生、周文博先生、郭志宏先生、杨晓勇先生、张建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郭志宏先生任主任委员。
4、选举谢晓龙先生、徐会景女士、郭志宏先生、杨晓勇先生、张建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张建胜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即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谢晓博先生提名,聘任谢晓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当选的公司总经理谢晓龙先生提名,聘任徐会景女士、李明先生、谢保建先生、谢进宝先生、张召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1、聘任徐会景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聘任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聘任谢保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聘任谢进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聘任张召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当选的公司总经理谢晓龙先生提名,聘任张新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谢晓博先生提名,聘任张召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谢建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张召平先生和谢建红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1、聘任张召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民营科技创业园恒星路9号
张召平先生联系方式:0371-69588999(电话)
0371-69588000(传真)
zpsy1314@126.com(邮箱)
2、聘任谢建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民营科技创业园恒星路9号
谢建红女士联系方式:0371-69588999(电话)
0371-69588000(传真)
xrl67666@126.com (邮箱)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王丽霞女士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经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谢晓龙先生为总经理,聘任徐会景女士、李明先生、谢保建先生、谢进宝先生、张召平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张召平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张新芳女士为财务总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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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4 日
附件:
谢晓博先生,1986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2年加入公司,先后在公司生产部、采购部、销售部任职,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并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河南恒星贸易有限公司、河南恒星售电有限公司、上海恒豫德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谢晓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保军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谢晓龙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副董事长谢保万先生及副总经理谢进宝先生系叔侄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共持有公司股份4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谢晓龙先生,1991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毕业于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本科学历。2018年加入公司,曾任职于采购部,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全资子公司香港龙威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恒昶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恒豫德实业有限公司、巩义市恒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监事。谢晓龙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保军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副董事长谢保万先生及副总经理谢进宝先生系叔侄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谢保万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中共党员,高中毕业。自公司成立至今一直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曾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恒星钢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恒星万博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谢保万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保军先生和公司副总经理谢进宝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和副董事长、总经理谢晓龙先生系叔侄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共持有公司股份492,77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徐会景女士,1963年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大专毕业,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97年加入公司,曾任主办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徐会景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共持有公司股份604,96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明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4年9月进入公司,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恒豫德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共持有公司股份591,27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周文博先生,1987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国农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12年7月进入公司,曾任公司采购部部长,河南恒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就职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周文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郭志宏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河南省法学会会员,河南省法
学会诉讼法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