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电镀切片金刚线长期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金额:协议总价款为 19,249.8988 万元(人民币,下同),具体以该
协议项下的订单实际发生数量、金额计算。
2、合同有效期: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止。对于在合作
期限截止前所发出的订单,则该笔订单的效力不受影响,公司仍应按照该订单的约定执行。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近日与苏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光伏”或“甲方”)签署了《电镀切片金刚线长期采购框架协议》,本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5546682216
3、法定代表人:瞿述良
4、注册资本:99,029.812 万元
5、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五台山路 69 号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协议甲方包括苏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及现在或将来经其确认并通知乙方的关联企业,乙方确认苏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有权代表关联企业与乙方签订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金额及交货时间等
1、产品名称:电镀金刚线
2、规格、数量:按每月订单为准。
3、协议总价款: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协议总价款为 19,249.8988 万元,以
甲方公司在协议项下的订单实际发生数量、金额计算;
5、交货期限: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订单后 3-4 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现场。
乙方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甲方按照采购订单约定期限及时完成交货。
6、付款方式:现汇(电汇)或不大于 12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6.1 付款期限:本协议实行寄售模式,即乙方的每月结算款按照甲方当月合
格产品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不按照甲方当月订单数量或乙方当月交货量进行结算。
6.2 乙方应按月依据甲方订单及时交货,且应同时提交金额为该月订单货物
100%金额的收据(送货清单、协议标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订单号必须一致且必须随货通行,以便甲方及时入账)给甲方。乙方在每月 30 日前根据甲方的当月合格产品的实际使用量,开具 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3.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审核无误后的 30 日内付清票面货款。
第二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产品质量要求与验收标准为:按本框架协议约定质量、技术标准进行供应。并且所供的产品应不低于国家或行业有关产品的质量标准。乙方知悉本合同项下甲方的生产、工作环境,并确认其供应的【本框架协议中的产品】质量优良,能够满足使用用途。
乙方应保证依据本框架协议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本协议规定的质量、技术、规格和性能等所有要求。
第三条:产品的交付
1、交货方法:乙方于发货前 48 小时以书面形式(传真及含扫描附件的电子
邮件)通知甲方发货的具体情况,以便甲方安排接货。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说明书、配件等相关文件随产品一并交需方。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分 2 次或多次交货,也可以要求一次性交货,乙方承诺对上述供货要求均予以满足,甲方无需因此承担额外费用。甲方在约定交货期限到达前十五日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对采购数量进行调整,乙方承诺按照甲方调整通知予以配合履行。
第四条:质量检验
1、乙方交货时甲方可在货到现场 3 个工作日内进行外观初步验收、清点交
接货物。检测合格向乙方出具外观验收报告。外观初步验收与清点不免除乙方的责任,不影响甲方按本协议约定进行验收、清点和提出异议。
2、甲方在开箱检验时或产品分发后发现产品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甲方可选择采取拒收、要求乙方立即更换或补足、对缺损产品做无条件退货处理等相应的措施。该批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之日为准。
3、若对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的约定或标准有争议,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的或甲方指定的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检验。
第五条:合作期限
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止。对于在合作期限截止前所发
出的订单,则该笔订单的效力不受影响,乙方仍应按照该订单的约定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采购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协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的风险,有可能会导致部分或全部合同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电镀切片金刚线长期采购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