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7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票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焦会芬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科技”或“公司”)100,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96%)的股东焦会芬女士计划自公告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的时间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259,9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焦会芬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最新减持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姓名、任职情况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
焦会芬 - 100,000,000 7.96% 100,000,0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司法划转
3、拟减持数量:
单位:股
序号 股东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
1 焦会芬 50,259,936 4%
合计 - 50,259,936 4%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焦会芬女士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焦会芬女士发给公司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中明确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减持事宜,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焦会芬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焦会芬女士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本次减持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焦会芬女士《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