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恒星科技 股票代码:002132 公告编号:2012014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通知于2012年3月31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4月5日
(星期四)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
谢保军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以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公司独立董事王振华先生通过通讯
方式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以不超过 12000 万元人民币的资金竞买位于巩义市
东区五里堡北片区约 710 亩(以实际丈量为准)土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博
宇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 100MW 硅片项目配套用地及公司后续考察、储备的投资项目
进行土地储备。
内容详情见刊登于 2012 年 4 月 6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竞买国有土地使用
权的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