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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8

利欧股份: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投资方式: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本金金额不超过 30 亿元,且在该额度范围内,用于投资的资本金及收益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资金来源:本次证券投资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授权董事长选择合适人选成立证券投资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与实施等各项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收益不确定性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与货币资金相比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决策和执行程序、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公司有经验丰富的投资管理团队,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和投资价值分析报告,并上报董事长。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对拟投项目进行咨询和论证。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并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合理安排配置投资组合和投资产品期限。

  4、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会计核算,并检查、监督其合法性、真实性,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5、在投资项目有实质性进展或实施过程发生重大变化时,项目负责人应第一时间通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6、投资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该项目投资进行评估,核算投资收益或损失情况,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向董事会作书面的报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公司审计部负责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对外投资审计报告中对所有证券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证券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8、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跟踪证券投资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如出现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三、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通过资产管理效率的提升,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改善,使得公司现阶段有较为充裕的账面闲置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相关证券投资的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计划使用的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是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当配置,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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