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512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584,526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5%,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1.55元。
2、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股票期权需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公司届时将另行发布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512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584,526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
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本次激励计划拟 占本次激励计划
职务 量(万份)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公告日股本总额
的比例 比例
核心骨干人员 13,244.00 80.00% 1.96%
(共 637 人)
预留 3,311.00 20.00% 0.49%
合计 16,555.00 100.00% 2.45%
4、行权价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1.55元。
5、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20%
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20%
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四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含)前授予,则预留部分
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20%
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20%
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四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不含)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6、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 2022-2025 四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集团、数字板块及泵业板块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1)若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集团层面的员工,授予的股票期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各年度净利润目标值 Am(亿元)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年 4.32
权以及在2022年第 第二个行权期 2023 年 5.11
三 季 度 报 告 披 露 第三个行权期 2024 年
(含)前授予的预 6.20
留股票期权 第四个行权期 2025 年 7.59
在2022年第三季度 第一个行权期 2023 年 5.11
报告披露(不含) 第二个行权期 2024 年 6.20
后授予的预留股票
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 2025 年 7.59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A) 集团可行权
比例
A≥100% 100%
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实际达成值为 An, 95%≤A<100% 90%
业绩完成度 A=An/Am 90%≤A<95% 80%
85%≤A<90% 70%
A<85% 0%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标为上市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剔除考核年度计提与恒大集团相关业务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商誉减值及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②针对目前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业务,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一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规定的,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并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性投资,其纳入业绩考核指标范围。对于其他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的权益性投资,由于相关投资产生的损益变动波动较大,且无法有效预估,从业绩考核中予以剔除;同时,公司为该等投资专项筹集借款资金所形成的资金利息支出,对利润表存在影响的部分,也从业绩考核中予以剔除。
③会计师事务所将针对集团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出具专项报告。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集团层面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的,所属集团层面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计划行权份额。
(2)若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数字板块的员工,授予的股票期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各年度净利润 Bm(亿元)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