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期权简称:利欧 JLC1
●期权代码:037255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2 年 6 月 10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3,144.57 万份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624 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55 元/股
●股票期权有效期:60 个月
●股票期权行权期数:4 期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2 年 7 月 4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通过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5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于2022年5月11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6月10日,以1.55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3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3,190.60万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6 月 10 日
2、行权价格:1.55 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股票期权简称:利欧 JLC1
5、股票期权代码:037255
6、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2 年 7 月 4 日
7、授予登记人数:624 人
8、授予登记数量:13,144.57 万份
9、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首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日股本总额比例
的比例
核心骨干人员 13,144.57 99.65% 1.95%
(共 624 人)
合计 13,144.57 99.65% 1.95%
注:①首次授予数量为 13,190.60 万份,在办理授予登记的过程中,有 6 名激励对象
离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 13,144.57 万份。
②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 10%。
③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④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10、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登记之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行权期 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行权期 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行权期 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四个行权期 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1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在 2022-2025 四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集团、数字板块及泵业板块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1)若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集团层面的员工,授予的股票期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各年度净利润目标值 Am(亿元)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年 4.32
首次授予的股票 第二个行权期 2023 年 5.11
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 2024 年 6.20
第四个行权期 2025 年 7.59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集团可行权
(A) 比例
A≥100% 100%
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实际达成值为 An, 95%≤A<100% 90%
业绩完成度 A=An/Am 90%≤A<95% 80%
85%≤A<90% 70%
A<85% 0%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标为上市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剔除考核年度计提与恒大集团相关业务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坏账准
备、商誉减值及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②针对目前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业务,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一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规定的,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并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性投资,其纳入业绩考核指标范围。对于其他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的权益性投资,由于相关投资产生的损益变动波动较大,且无法有效预估,从业绩考核中予以剔除;同时,公司为该等投资专项筹集借款资金所形成的资金利息支出,对利润表存在影响的部分,也从业绩考核中予以剔除。
③会计师事务所将针对集团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出具专项报告。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集团层面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的,所属集团层面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计划行权份额。
(2)若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数字板块的员工,授予的股票期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各年度净利润 Bm(亿元)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年 1.90
首次授予的股票 第二个行权期 2023 年 2.10
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 2024 年 2.40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