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22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王相荣先生主持召开。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 100%。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 100%。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8,090.70万元,同比增长30.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939.5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7,047.09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984,494.99万元,较期初增长3.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187,155.84万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 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4)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 100%。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董
事会拟定 2021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 100%。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的自查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2〕5200号)。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 100%。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关联董事王相荣、王壮利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 100%。
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一,有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 100%。
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二,有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
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2)。
十八、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3)。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一: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对照表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修订后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
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
- 行机构,并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审议
议案、决定事项,应当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和公
司的利益,严格依法办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除遵守《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除遵守《公司法》、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外,亦应遵守本规则 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外,亦应遵守
的规定。 本规则的规定,履行有关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