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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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884,450,935.90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4,305,866.82 元。按照孰低原则,将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制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19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754,804,2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0.06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未出现超额分配情况。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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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
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需求,并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
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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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