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9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11日、201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月12日、2016年1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18年1月26日到期,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情况
截止2016年5月30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5,672,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4%。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股票锁定期为2016年5月30日至2017年5月30日。
2017年6月13日,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7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相应增加至54,855,388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54,855,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设立资产管理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在二级市场购买并持有公司股票;在该部分股票锁定期满后,资产管理计划有权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自主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016年1月27日至2018年1月26日。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1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