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1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资管”)设立“广发资管利欧投资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截止2015年1月30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所购股票锁定期为2015年1月31日起12个月。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号2015-008)及2014年12月3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1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即为2015年1月15日至2016年7月14日,其通过资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为2015年1月31日至2016年1月30日,目前仍在锁定期内。
2、2015年8月21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391,424,4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故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增加至13,054,500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86%。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均处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瞿仙增、陈海云、黄高锋、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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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方军、邹冰海、张金霞、王松林、李丹、王伟申等人因离职,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取消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转让给其他具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
5、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资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6、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购买的股票解锁后及存续期届满后的处置办法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广发资管通过设立资管计划在二级市场购买并持有利欧股份股票;同时在该部分股票锁定期满后,资管计划有权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自主出售其持有的利欧股份股票。
2、资管计划提前或届满终止后,广发资管将对该资管计划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算,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全体委托人之间的约定进行一次性现金分配。
3、员工持股计划作为资管计划的次级B份额委托人将按照资管计划合同的约定取得相应的现金财产分配,该部分资金将通过资管计划的托管账户划至员工持股计划指定的银行账户。
4、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当资管计划所持资产已全部变现、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并进行后续的财产清算、分配工作;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