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3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3年12月19日,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在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区购买发展用地的议
案》,本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与浙江省温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3-061)。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决议,公司于2013年12月19日参加了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拍卖出让位于东部新区三个地块DB070104-4、DB070104-5、
DB070104-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竞拍,竞得了上述土地的使用权,并与温
岭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具体事项如下:
一、概述
公司竞得地块的基本情况:
序 出让面积 建筑 出让 成交价格
项目名称 坐落位置 容积率 绿地率
号 (公顷) 密度 年限 (万元)
5.6851 ≥26%且 ≥1.1%且 ≥15%且
1 DB070104-4地块 东部新区 50年 2,286.00
(85.2765亩) ≤55% ≤2.0% ≤20%
6.0291 ≥26%且 ≥1.1%且 ≥15%且
2 DB070104-5地块 东部新区 50年 2,424.00
(90.4365亩) ≤55% ≤2.0% ≤20%
11.6369 ≥26%且 ≥1.1%且 ≥15%且
3 DB070104-6地块 东部新区 50年 4,679.00
(174.5535亩) ≤55% ≤2.0% ≤20%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2013年1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浙江大农实业有限公司将合计购买位于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区面积为532.6亩
的工业用地,本次公司共竞得350.27亩,剩余部分的土地,公司将根据温岭市国土
资源局的安排,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分次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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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 太平街道东门北路235号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的购买,将有效解决公司因温岭城西厂区工业用地被政府整体一次性
收储、转移和扩大现有产能的土地之需,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充足的土地资源保障。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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