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盈利预测承诺履行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
长沙利欧天鹅工业泵有限公司盈利预测承诺履行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业绩承诺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向欧亚云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91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18,524,353股,每股发行价格14.58元为对价,向长沙利欧天鹅
工业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天鹅”)股东欧亚云、欧亚峰、罗兵辉、李洪
辉、朱平正、胡观辉、周海蓉、吴波、郭华定和长沙瑞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瑞鹅投资”)收购其所持长沙天鹅92.61%的股权;公司先行支付现金2,156
万元收购欧亚云原持有的长沙天鹅公司7.39%的股权。
2011年12月29日,长沙天鹅92.61%的股份已按照法定方式过户给公司,并已
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妥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持有长沙天鹅
100%的股权,同时长沙天鹅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11〕556号)。2012年1月9日,公司向长沙天鹅股东非公开发行的
18,524,353股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妥登
记存管手续。
根据公司与原长沙天鹅股东签署的《关于长沙天鹅工业泵股份有限公司实际
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原长沙天鹅股东瑞鹅投资及欧亚云等
九名自然人承诺: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不低于2,424.31万元、2,851.64万元、3,119.70万元,若承诺期间,长沙
天鹅未达到上述承诺业绩,原长沙天鹅股东将补偿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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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公开发行涉及业绩承诺主体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2年12月7日召开的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拟以募集资金2,500万元对长沙天鹅进行财务资助,用于补充长
沙天鹅的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5.86%。
三、保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盈利预测承诺履行的措施
本公司及有关各方作出了承诺,以保证不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影响长沙天鹅
盈利预测承诺的履行:
本公司承诺:若长沙天鹅在2013年度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补
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履行相应的审
议程序,并按照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方式向长沙天鹅收取资金占用费,以
保证不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影响长沙天鹅盈利预测承诺的履行。
长沙天鹅承诺:若长沙天鹅在2013年度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补充流动资金),将按照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方式向利欧股份支付资金占
用费,以保证不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影响长沙天鹅盈利预测承诺的履行。
原长沙天鹅股东瑞鹅投资及欧亚云等九名自然人承诺:若长沙天鹅在2013
年度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按照不低于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的方式向利欧股份支付资金占用费,以保证不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影响
长沙天鹅盈利预测承诺的履行。
四、保荐机构和会计师的意见
1、作为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认为:发行人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已
经采取了必要和有效措施,以确保更好地履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做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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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作为公司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发行人采
取了必要和有效的措施,以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对承诺主体的经营业绩
不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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