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2-056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
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俊先生、耿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已对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并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地
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15 日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俊先生
中国国籍,1980 年生,大专。曾任职于深圳市系中科技有限公司,2007
年 10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职于本公司财务部,2011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职
于本公司内审部,现任公司监察部经理职务。2016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5,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004%;其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俊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2、耿莲女士
中国国籍,1986 年生,本科。曾任职于河北燕山钢铁有限公司,2008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平面设计工程师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莲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耿莲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