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5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5日(星期五)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5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文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66,356,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007%。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11,153,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7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55,202,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82%。
全部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66,293,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649,3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82%;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1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66,293,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649,3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82%;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1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同意 366,293,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649,3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82%;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1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66,293,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649,3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82%;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1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66,356,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712,7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66,356,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712,7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66,293,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649,3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82%;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18%。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0,712,7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712,7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62,574,8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712,7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监事薪酬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66,356,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712,7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1 年 2 月 9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陈曦律师、周悦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对象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