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 2018-080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5月15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向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18年5月15日为授予日,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
权400万份,行权价格为5.56元/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 或《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来源: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工具包括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股票来源
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2、激励对象: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共计523人,占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人数的11.07%。激励对象未同时参加其他上市公司的股
权激励计划。公司监事会成员、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工具的激励对象在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授予数量: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权益工具2,357万份,占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工具总数的92.18%,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62,622.9531万股的3.76%;预留200万份,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
工具总数的7.82%,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2,622.9531万股的
0.32%。预留权益工具为200万份股票期权。
4、授予价格: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96元,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每一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91元, 预留权益工具的行权
价格或授予价格在该部分权益工具授予时由董事会确定,按照首次授予权益工具
行权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原则确定。
5、有效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
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6、解除限售安排及行权:
首次授予的权益工具在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或行权条件
时,可在下述三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期内申请解除限售或行权:
解除限售期/行权期 解除限售期/行权期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可
行权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预留权益工具在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时,可在下述两个行
权期内申请行权: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股票期权的第
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预留股票期权的第
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17年2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
表了核实意见。
2、 2017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股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3、 2017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
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首次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当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公司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 2018年3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公司拟定了《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 2018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 关于向
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预留股票
期权激励对象由123名调整为118名,以2018年5月15日为授予日, 向118名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400万份,行权价格为5.56元/份;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公司调整后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说明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号:股权激励》以及《激励计划》, 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确认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不存在不能授予或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况。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认为激励对象
均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同意将股权激励计划预
留的4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公司118名激励对象。
三、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
况说明
1、 2017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通过了《关于调
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
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根据《 2017年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相关规定将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由200万份调整为400
万份。
2、 2018年3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公司拟定了《 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 确
认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共计123名。
鉴于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而不再符合授予条件,公司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
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 关于向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
期权的议案》,公司将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123名调整为118名,以2018年5
月15日为授予日, 拟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40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文件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 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
1、授予日: 2018年5月15日
2、授予数量及授予人数: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
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18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00万份。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和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数量(万份)
占本计划标的股
票总数的比例
占目前总股
本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8
人) 400 8.03% 0.32%
合计(118 人) 400 8.03% 0.32%
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
求。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本次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56元/份
根据公司《 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时
由董事会决定,向预留股票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
金额,且不低于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 1)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5.52元;
( 2)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为5.56元。
最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56元/份。
4、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应当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次日起12个月
内授予,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未来24个月内分两
期行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