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7-12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中标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
2、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详情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10月30日,公司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K1类电缆终端热缩套管供货合同》。2017年11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合同生效通知函》。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卢洪早
3、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万元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5、经营范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02月27日);核电和其他核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服务;与工程相关的设备采购、材料订货、施工管理、试车调试;工程总承包;核电工程以及其它核工程的前期项目策划、项目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勘察、环境评价、工程监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产品开发和技术转让。(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1、公司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类似的业务。
(三)履约能力分析
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良好,交付履约风险较小。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1)买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卖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签署时间:2017年10月30日
3、签署地点:北京
4、合同类型:销售合同
5、合同金额:人民币736.0226万元
6、合同的范围:本合同的范围包括“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两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的K1类电缆终端热缩套管设备采购包的设计、设备、文件、运输和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安装和试验、配合买方验收、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培训)等卖方完成协议书(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全部工作。
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司合同章,同时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发出同意合同生效的通知函,合同生效。
8、结算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方式支付。
9、违约赔偿
(1)如果设备或设备任何部分在根据合同进行验收时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参数,视为卖方迟交货,卖方应按约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且卖方应采取一切措施尽快修复。
(2)如果不是由于买方原因或买方没有要求推迟交货(含技术文件)而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方有权向卖方收取迟交违约金。
(3)如果由于卖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买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向卖方收取迟交违约金。
(4)如由于卖方责任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按时交付经确认属对现场施工有较大影响的关键技术资料时,买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向卖方收取违约金。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资金、人员、技术、产能等方面均可为本合同的顺利履行提供充分保障。
2、上述合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