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7-06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和首次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首次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及首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4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86万股,授予价格为3.47元/股,向46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3,595.20万份,行权价格为6.94元/份,授予日为2017年5月16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种类和来源:
本计划拟授予的权益工具包括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2、激励对象: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共计523人,占公司总人数的11.07%。
激励对象未同时参加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监事会成员、独立董事、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计划。预留权益工具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3、授予数量:本计划拟首次授予权益工具2,357万份,占本计划拟授予权益工具总数的92.18%,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2,622.9531万股的3.76%;预留200万份,占本计划拟授予权益工具总数的7.82%,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2,622.9531万股的0.32%。预留权益工具为200万份股票期权。
4、授予价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96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每一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91元,预留权益工具的行权价格或授予价格在该部分权益工具授予时由董事会确定,按照首次授予权益工具行权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原则确定。
5、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6、解除限售或行权安排
首次授予的权益工具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或行权条件时,可在下述三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期内申请解除限售或行权:
解除限售期/行权期 解除限售期/行权期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可
行权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第一个行权期 (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第二个行权期 (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40%
第三个行权期 (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权益工具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时,可在下述两个行权期内申请行权: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股票期权的第 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50%
一个行权期 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股票期权的第 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50%
二个行权期 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解除限售或行权考核指标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为净利润增长率。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在解除限售期/行权期的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行权。
解除限售/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除限售/行权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二次解除限售/行权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第三次解除限售/行权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行权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第二次行权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若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若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未达成,激励对象当年度股票期权的可行权额度不可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基础上可以解除限售或行权:
第一、公司层面在考核年度完成本计划所制定的业绩考核目标。
第二、激励对象所在的考核团队或个人(以公司年度考核奖励文件规定的所属团队或个人为准)根据考核团队/个人年度经营目标及考核奖励办法,“年度考核分”或“年度目标完成率”达到80分或80%以上。
8、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调整情况
鉴于18名激励对象因辞职或个人原因放弃不再符合授予条件,以及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根据《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需对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公 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将向4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86万股,授予价格为3.47元/股;向46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3,595.20万份,行权价格为6.94元/份;预留股票期权为400万份。
调整后的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具体分配如下表:
限制性 获授合计 占本计划标 获授合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万 股票期权 (万股/ 的股票总额 计占目
股) (万份) 万份) 的比例 前总股
本比例
1 王宏晖 副董事长、总经理 98 0 98 1.97% 0.08%
2 向克双 董事、副总经理 74 0 74 1.49% 0.06%
3 马葵 财务总监 50 0 50 1.00% 0.04%
4 王占君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40 0 40 0.80% 0.03%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501 724 3,595.20 4,319.20 86.71% 3.45%
人)
预留 - 400 400 8.03% 0.32%
合计(505人) 986 3,995.20 4,981.20 100% 3.9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7年2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实意见。
2、2017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授权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