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4-01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对140名激励对象获授但未达到第三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3,000股
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涉及的股本变更事项,已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实施办理,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1年7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
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2年1月15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3、2012年2月7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沃尔
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公司于2012年2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对公司调整后的187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股权激励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确定2012年2月14日为授予日。
5、公司于2012年3月9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公司
在向股权激励对象确认缴款过程中,10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动放弃了公司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相应放弃限制性股票9.1万股和股票期权20万份。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本次股权激励授予对象人数从187人调整为177人,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总数由266万股调整为256.9万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575.6万
份(不含预留期权50万份)调整为555.6万份(不含预留期权50万份)。公司首
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2年3月13日。
6、根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2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调整后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833.4万份,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50元;尚未授予的预留股票
期权由50万份调整为75万份。
7、2013年2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
项的议案》,向8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75万份。
8、2013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
象共20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316,500股由公司按照5.013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经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77名调整
为157名。
9、2013年6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与《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
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5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共计1,149,525股,回购价格为3.818元/股;同意公司首期已授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745.144万份,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04
元;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调整为96.46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63元。
10、2014年2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所涉及的股票期权份额248.381万份(占全部157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25%)。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已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将
调整为496.763万份。
11、2014年3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王建伟、胡西林、何明、齐志全、吴刚、田立、廖德生、张丽、张力、
徐明、张萌芽、顾霞、陈锦龙、钟鸣、雷丹、吴燕敏、康春共17人持有的尚未解
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93,05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