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3-04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因调整股权激励股票数量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17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及《关
于回购注销第二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因离职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的原2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调
整后回购数量由316,500股调整为411,450股,回购价格由5.013元/股调整为
3.818元/股,该部分股份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意回购注销157名激励对象第二期
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149,525股,回购价格为3.818元/股。上述回购
注销总计股份数为1,560,975股。
公司实施了2012年权益分配方案后,注册资本由440,183,017元人民币增加
到572,237,922元人民币,总股本由440,183,017股增加到572,237,922股;实施
回购注销20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及15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60,975
股后,公司注册资本从572,237,922元人民币减至570,676,947元人民币,总股本
从572,237,922股减至570,676,947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
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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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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