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2-06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0月16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年10月16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星期一)下午 15:00 至
2012年10月16日(星期二)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和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 加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18 人 , 代 表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235,616,8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998%。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35,410,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3.95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06,84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4%。
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等列席
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35,61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1、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方式、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
同意235,61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审议通过。
2、交易价格
同意235,61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审议通过。
3、定价依据和方式
同意235,61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审议通过。
4、自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约定
同意235,61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审议通过。
5、对交割日流动资金的约定
同意235,61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审议通过。
6、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
同意235,61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审议通过。
7、违约责任
同意235,61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审议通过。
8、决议有效期
同意235,61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就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签订相关协议的议案》,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35,61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及摘要》,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35,61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盈
利预测审核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35,61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35,61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35,61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之规定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35,61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35,61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
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35,61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前股票价格未达到<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同意235,61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香港沃尔贸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同意235,61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
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35,61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追加201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同意235,61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35,61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35,613,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中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