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2021 年 3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4 月 2
日下午三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共计 52 人,代表公司股份 970,621,5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028%。其中,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3 人,代表股份 918,668,4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89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29 人,代表股份51,953,1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30%;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51 人,代表公司股份 144,843,6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757%。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970,390,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
反对 13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弃权 9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2、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970,390,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
反对 13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弃权 9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3、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970,390,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
反对 13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弃权 9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4、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69,847,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3%;
反对 77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4,069,912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658%;反对 773,7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2%;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967,941,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9%;
反对 2,589,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7%;
弃权 9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6、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66,458,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11%;
反对 14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
弃权 4,022,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0,680,636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1259%;反对 140,7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1%;弃权 4,022,276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70%。
7、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970,481,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6%;
反对 13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4,704,012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036%;反对 139,6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4%;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65,545,9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71%;
反对 84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6%;
弃权 4,235,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768,011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6.4958%%;反对 840,1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0%;弃权 4,235,501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42%。
9、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37,549,1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927%;
反对 33,072,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73%;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