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4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下午三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3人,代表公司股份1,074,826,9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386%。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41 人,代表公司股份
66,941,6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72%。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东生先生、沈浩平先生、廖骞先生、于克祥先生、安艳清女士、张长旭女士 6 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
(1)选举李东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60,617,62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678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52,732,309 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8.7736%。
(2)选举沈浩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58,763,57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505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50,878,261 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6.0039%。
(3)选举廖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58,220,15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4549%,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50,334,846 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5.1921%。
(4)选举于克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60,696,41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6853%,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52,811,106 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8.8913%。
(5)选举安艳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69,327,11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883%,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61,441,806 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1.7841%。
(6)选举张长旭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60,838,31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698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52,953,006 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9.1032%。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荣玲先生、周红女士、毕晓方女士 3 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
(1)选举陈荣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62,917,17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8919%,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55,031,862 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2.2087%。
(2)选举周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62,741,01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875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54,855,707 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1.9456%。
(3)选举毕晓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62,741,01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875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54,855,707 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1.9456%。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毛天祥先生、秦湘灵女士 2 人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与职工监事赵春蕾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
(1)选举毛天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62,914,17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8917%,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55,028,861 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2.2042%。
(2)选举秦湘灵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060,872,65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7017%,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52,987,344 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9.1545%。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74,487,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4%;
反对 29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
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6,602,237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930%;反对 299,4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3%;弃权 40,0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8%。
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74,487,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4%;
反对 29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
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6,602,237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930%;反对 299,4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3%;弃权 40,0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8%。
6、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07,238,7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0%;
反对 32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0%;
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6,578,637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577%;反对 323,0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5%;弃权 40,0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8%。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72,311,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0%;
反对 2,47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3%;
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4,426,537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6.2428%;反对 2,475,1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74%;弃权 40,0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8%。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