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0-52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方案为: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785,156,4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83,554,694.19 元。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85,156,473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0.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
税款 0.0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37 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2 08*****236 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3 08*****878 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4 08*****971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6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6 月 29 日),如
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 12 号
咨询联系人:秦世龙、蒋缘
咨询电话:022-23789787
传真电话:022-23789786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