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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股份: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8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9-55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2018年度激励基金提取与分配及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浩平先生未包含在激励对象范围内。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浩平先生拟全部以个人出资方式持有公司股票,计划自本公告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累计金额不低于25万元、不超过3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浩平先生。

    2、本次增持计划前,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浩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无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激励基金提取与分配及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浩平先生未包含在激励对象范围内。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浩平先生自愿全部以个人出资方式持有公司股票。

    2、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增持股份的数量及价格: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5万元、不超过30万元,增持价格不设限制,将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增持不会在敏感期、窗口期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期间进行。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增持人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沈浩平先生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