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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煤业: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0

露天煤业: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21047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7月9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12名,12名董事出席并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进行换届。公司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决定提名刘建平、陈建国、陈来红、左新词、谷清海、李连香、沈锐、张文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时止。

  经董事会审核,未发现上述候选人存在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简历见附件)

  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不存在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进行换届。公司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决定提名夏鹏、韩放、陈天翔、陶杨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时止。

  经董事会审核,未发现上述候选人存在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简历见附件)

  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不存在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其中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见公司2021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49号)。

  表决结果: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 刘建平先生,1965 年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近五年曾任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内蒙古察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刘建平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
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刘建平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经核查, 刘建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2. 陈建国先生,1969 年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近五年曾任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陈建国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陈建国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经核查, 陈建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年曾任中电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书记,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专职董事,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陈来红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陈来红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经核查, 陈来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4. 左新词先生,1975 年生,研究生学历。近五年曾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办公厅(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法人治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处长。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专职董事、法人治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监,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左新词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左新词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经核查, 左新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5.谷清海先生,1970 年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工程师。近五年曾任内蒙古霍煤鸿骏高精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兼北京霍煤伟豪铝业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霍煤锦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专职副书记,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谷清海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谷清海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经核查, 谷清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6.李连香女士, 1969 年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近五年曾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预算与综合计划部副主任、规划发展部副主
任。现任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财务与预算管理部主任,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华能新疆准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李连香女士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连香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经核查, 李连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7.沈锐先生,1962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近五年曾任云南红塔方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云南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国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云南能投能和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沈锐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沈锐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经核查, 沈锐先生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8.张文峰先生,1963 年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近五年曾任沈阳铁路局赤峰直属集团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扎鲁特旗铁进运输有限公司董事,西乌珠穆沁旗霍白铁路运输有限公司监事,东乌珠穆沁旗蒙霍铁路运输有限公司监事,内蒙古铁昕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通辽铁盛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沈阳铁道煤炭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东北能源储运(内蒙古)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除上述情形之外,张文峰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文峰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经核查, 张文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9. 夏鹏先生,1965 年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近五年曾任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顾问,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华融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
事长,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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