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9055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2月1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6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5)。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并完成了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本公告中的简称与《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方所作重要承诺如下:
承
序号 承诺 诺 承诺内容
名称 主
体
一、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
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
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
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
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
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
向上市公司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
蒙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
东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能 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
关于 源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提供 国证监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
信息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通知的两个交易
真实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
1 性、准 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确性 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
和完 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
整性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
的承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诺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
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上 一、本人及露天煤业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
市 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
公 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
司 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及露天煤业保证:
及 本人及露天煤业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
全 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
体 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董 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事、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
监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事 二、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及露天煤业将依照相关
和 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承
序号 承诺 诺 承诺内容
名称 主
体
高 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
级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
管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理 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
人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员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之前,不转让在
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通知的两个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
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
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声明,本人及露天煤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1.露天煤业是国家电投集团在内蒙古区域内煤炭、火力
发电及电解铝资源整合的唯一平台和投资载体。
2.在内蒙古区域内,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
其他公司中,除已被露天煤业托管的中电投霍林河煤电
集团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当前不适宜转让给露天煤
业的煤炭、火力发电及电解铝资产外,不存在与本次交
易完成后露天煤业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且将不会从事
关于 任何与露天煤业目前或未来所从事的业务发生或可能发
同业 生竞争的业务。
竞争、 国 3.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
2 关联 家 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现有或未来经营活动在
交易 电 内蒙古区域内可能与露天煤业发生同业竞争或与露天煤
的承 投 业发生利益冲突,本公司将放弃或将促使本公司之全资
诺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
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本公司之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
他公司,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符合具体条件(具
体参见:“5.资产注入条件”)后的五年内全部注入露
天煤业,未能达到上述具体条件前直接由露天煤业托管。
4.国家电投集团在内蒙古区域外存在电解铝业务,分别
为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黄河鑫业有限公司,但从
上述公司的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开展及集团公司
的管理体系等方面来看,上述公司与霍煤鸿骏不存在实
承
序号 承诺 诺 承诺内容
名称 主
体
质性同业竞争。国家电投集团承诺待青铜峡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符合具体条件(具体参见:
“5.资产注入条件”)后的五年内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5.资产注入条件:本着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及对上市公司
和中小股东负责态度,作为露天煤业的实际控制人,国
家电投集团在充分考虑各相关方利益的基础上,在相关
资产注入露天煤业时,需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及国家颁布实施的国有资产、上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