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3-014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23-014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1 年 8 月 28 日至 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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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完成了公司 2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向 102 名激励对象共授予 3,935
万份股票期权。
7、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3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895 万份予以注销;同时,因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其余 67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520 万份予以注销,共计注销 2,415 万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 2022 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导致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520万份不得行权,应予以注销。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及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拟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 2022 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故对上述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1,520 万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结束。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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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同意对公司 2022 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520 万份予以注销。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原因确认的共计 1,520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注销的情况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