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1-051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21-051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上海市杨浦区江湾城路
99 号尚浦中心 3 号楼 10 楼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玉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7 人,代表股份 673,644,8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44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645,740,8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30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27,904,04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36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股份30,972,4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6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3,068,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250%。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27,904,04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36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1-051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议案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玉祥先生、刘臻先生、孔海彬先生、杨秀琴女士、沈佳茗女士、虞晗青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张玉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1,621,208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948,769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93.4662%。
1.02 选举刘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2,355,373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682,934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95.8366%。
1.03 选举孔海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2,369,173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696,734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95.8812%。
1.04 选举杨秀琴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2,369,17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696,731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95.8811%。
1.05 选举沈佳茗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2,329,569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657,13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95.7533%。
1.06 选举虞晗青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2,241,772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569,333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95.4698%。
议案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海峰女士、吴小亚先生、马卫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1-051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王海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3,132,574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460,135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98.3459%。
2.02 选举吴小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3,155,158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482,719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98.4188%。
2.03 选举马卫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3,231,702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559,263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98.6660%。
议案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郑鼎霞女士、陈晓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郑鼎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69,354,208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681,769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86.1468%。
3.02 选举陈晓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3,232,703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560,264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98.669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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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