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1-050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21-050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
不低于 3 亿元、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不超过 15 元/股(含 15 元/股),具体回购
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6)。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7,149,22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11%,最高成交价为 9.95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7.93 元/股,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 249,981,609.0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1-050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1 年 2 月 1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
量为 736,923,604 股。因此,根据《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
量不得超过 736,923,604 股的 25%,即 184,230,901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的回购数量符合
规定要求。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