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0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21-040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公司董事刘睿先生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628,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不超过 0.39%)。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91)。截至该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刘睿先生减持股份数量已经过半。
公司近日收到刘睿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5 月 11 日,
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董事刘睿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00.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6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相关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 减持均价 占总股数的
(万股) (元/股) 比例(%)
集中竞价 2020年12月21日 61.70 14.84 0.0251
集中竞价 2020年12月22日 93.00 14.96 0.0379
2020年12月22日 71.00 14.00 0.0289
刘睿 2020年12月23日 154.00 14.50 0.0627
大宗交易 2020年12月24日 141.00 14.50 0.0574
2020年12月25日 140.50 14.30 0.0572
2020年12月31日 139.00 13.00 0.0566
合计 800.20 - 0.3260
注:合计数与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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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数 占总 股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8,515,223 1.57 30,513,223 1.24
刘睿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628,806 0.39 7,628,306 0.3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886,417 1.18 22,884,917 0.93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2017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时所做的股份锁定承诺
本人通过 2017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时认购的南极电商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在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期的前提下,为使上市公司与本人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更具可操作性,本人同意就所认购的南极电商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按如下方式解除限售:
(1)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南极电商公布时间互联 2017 年年度《专项
审核报告》后,如果时间互联经审计 2017年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截至 2017 年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本人可转让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份额的 30%;
(2)在南极电商公布时间互联2018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如果时间互联经审计2018 年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截至2018年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本人可转让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份额的 60%;
(3)在南极电商公布时间互联2019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如果时间互联经审计2019 年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截至2019年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本人可转让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份额的 90%;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 48 个月后,本人可转让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份额的 100%;
上述业绩承诺未达到的,则本人在当期进行业绩补偿后,可按照上述约定转让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如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规则对北京时间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所持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同时符合该等规定的要求。
该项承诺履行中。
(二)其他承诺
刘睿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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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承诺履行中。
截至本日,刘睿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刘睿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刘睿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