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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电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8

南极电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21-038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2:30 在上海市杨浦区江湾城路 99 号
尚浦中心 3 号楼 10 楼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玉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7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93 人,代表股份 685,178,6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91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648,458,3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6.41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0 人,代表股份 36,720,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95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1人,代表股份42,506,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3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5,785,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3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0 人,代表股份 36,720,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95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 1.00《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751,2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57%;反对:2,306,242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66%;弃权:1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78,858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894%;反对:2,306,242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57%;弃权:1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49%。

  议案 2.00《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830,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73%;反对:2,226,742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50%;弃权:12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57,758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751%;反对:2,226,742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86%;弃权:12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3%。

  议案 3.00《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821,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60%;反对:2,204,642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18%;弃权:15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49,158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548%;反对:2,204,642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66%;弃权:15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85%。

  议案 4.00《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962,7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66%;反对:2,159,142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51%;弃权:5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290,358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870%;反对:2,159,142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96%;弃权:5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4%。

  议案 5.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580,4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08%;反对:2,532,442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96%;弃权:6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08,058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876%;反对:2,532,442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78%;弃权:6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6%。

  议案 6.00《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063,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156%;反对:4,269,442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31%;弃权:3,845,5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91,187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086%;反对:4,269,442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443%;弃权:3,845,5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71%。
  议案 7.00《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708,0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94%;反对:2,325,242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94%;弃权:14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35,658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878%;反对:2,325,242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04%;弃权:14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8%。

  议案 8.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714,3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03%;反对:2,365,542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52%;弃权:9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41,958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026%;反对:2,365,542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52%;弃权:9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
意见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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